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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托运前须知

作者:康平物流 来源: 日期:2013-4-6 11:20:48 人气: 标签:

      货运纠纷很多原因都是货主对物流公司的具体说法不了解,知道物流公司什么货可以接,什么货不能接;什么情况下物流公司必须赔偿货损货差等至关重要。
1. 下列物品不予运输: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目的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易燃、易爆、易碎物品,放射性、有毒性、腐蚀性物品,活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或者容易产生污染的物品,货币及有价证券;
涉及到版权,知识产权的物品,违法物品;
没有如实申报产品内容所引起的纠纷,由托运人负责;
2. 承运方对运输途中由于意外所出现的延误不做任何承诺。
3. 承运人收取的运费不包括清关需要的费用以及目的地政府所收取的进口物品税。
4. 托运人所发送的货物应符合目的地当地法律规定,如有不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托运人承担。
5. 由于不可抗拒力及自然原因或因政府机构扣留货物所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6. 由于退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托运人承担。
7. 物流公司不负责其他任何由于寄运物品所产生的纠纷。
8. 若以挂号邮件或任何快递方式寄出的物品,物流公司会协助托运人与邮政系统或快递公司联系查询或者赔偿事宜。物流公司不负责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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